设赌 放贷 敲诈勒索!梅州一“恶势力”集团被“团灭”
掌上梅州讯 因开设赌场罪、恶势力寻衅滋事罪、设赌敲诈勒索罪、放贷j9非法入侵住宅罪,敲诈一“恶势力”犯罪集团12名成员分别被大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勒索并处罚金5000元至40万元不等。梅州灭其中,集团被告人饶某光在“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被团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恶势力j9指挥作用,设赌系首要分子,放贷获刑十五年,敲诈并处罚金40万元。勒索近日,梅州灭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集团
据了解,2013年至2014年11月期间,以被告人饶某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大埔县湖寮镇大埔大道店铺内、湖寮镇古城村西崖公祠、西河镇内六村土元坪等地开设赌场约43场,邀集杨某、江某、郑某等赌民进行“划豆子”赌博,涉案赌资430万余元,抽取“水钱”共计16万余元。
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何某轩在赌场内以日息2分放高利贷给赌民。因杨某、江某、郑某等人无力偿还赌债,以被告人饶某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纠集了被告人蔡某安、邹某焕、蔡某武等人多次利用恐吓、滋扰、殴打、拉横幅、放高音炮、喷油漆、静坐、据守、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软暴力手段对杨某、江某、郑某等及其家人恶意追债,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其中一名被害人郑某迫于压力于2015年10月10日凌晨留下遗书在家中自杀身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饶某光为首的12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犯罪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并多次故意实施犯罪活动,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陈某等7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饶某光、饶某曙、蔡某安等10人为索取高利贷债务随意殴打他人,滋扰、纠缠、哄闹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饶某光、饶某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饶某光、蔡某安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黄义涛 古俏聪
编辑:李子莹
- ·关于科学放生,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这样倡议
- ·陈善宝获毛里求斯总统颁发“唐人街客家文化大使”称号
- ·唱响《HAKKA客家》!梅州十位青少年儿童登上国际舞台传播客家文化
- ·速看!你常去的游泳池水质合格吗?
- ·清明假期首日全国交通出行人数近2.9亿人次
- ·今夜调油价,加一箱油将多花约2元
- ·央媒关注!打call梅州“23条措施”→
- ·深学细悟促提升!2023年梅州市中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举行
- ·看!汕梅高速改扩建名目进度条又刷新啦→
- ·1∶0战胜青岛海牛!梅州客家豪取主场五连胜
- ·梅州市互联网行业知识产权主题公益普法讲座今日在梅城举行
- ·新版客家山歌剧《林风眠》主创团队开展缅怀林风眠活动
- ·关于科学放生,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这样倡议
- ·魅力梅州丨来片“云片糕” 祝您“步步高”!
- ·第十四届客家山歌幼苗培训班(暑期)结业
- ·点赞!梅州2名学子在第八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获佳绩